據國家財政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30日起,對褐煤等商品進口關稅稅率進行調整:
一、取消褐煤稅號:27021000、27022000的零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實施3%的最惠國稅率。
二、取消空載重量在25噸及以上但不超過45噸的客運飛機稅號:ex88024010的1%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實施5%的最惠國稅率。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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