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新規十月施行 惡意囤積行為將嚴懲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10-14





      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臺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修訂一大亮點在于新增了罰則章節。對于不以自行使用為目的,惡意囤積企業名稱,占用名稱資源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妨礙社會公共秩序以及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進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并拒不改正或者擾亂秩序的行為,企業登記機關將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對于其他不正當行為和企業登記機關內部工作人員的徇私舞弊行為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在規范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秩序方面,《辦法》明確,為預防和制止假冒國企央企等違法行為,嚴厲禁止“使用與國家重大戰略政策相關的文字,使公眾誤認為與國家出資、政府信用等有關聯關系”“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進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故意申報與同行業在先有一定影響的他人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近似的企業名稱”。


      中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琪表示,《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強調,使用企業名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囤積企業名稱的行為違背了公平的市場競爭規則,因此需要受到禁止性條款約束。此外,隨著各省市企業在線登記系統的不斷升級,新辦或變更企業名稱時,企業可以通過互聯網登錄企業名稱申報系統,或者在企業登記機關服務窗口,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作出自主申報承諾。企業應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企業名稱申報系統對申請人提交的企業名稱進行自動比對,依據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相同相近比對規則等作出禁限用說明或者風險提示。


      企業名稱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名稱近似、公眾混淆等涉嫌侵權的情形,如果企業認為其他企業名稱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可通過行政途徑或者司法途徑獲得救濟。王琪介紹說,企業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法進行維權:一是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爭議處理。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和《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企業認為其他企業名稱侵犯本企業名稱合法權益的,可以請求為涉嫌侵權企業辦理登記的企業登記機關處理。企業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后,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行政裁決。


      二是向行政機關申請查處侵權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和《實施辦法》第四十九條,企業認為其他企業利用企業名稱實施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的,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并提供相關材料。市場監管部門依照反不正當競爭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民法典》對企業名稱保護有相關規定,企業名稱權作為人格權,在受到侵害時,受害人有權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認為其他企業名稱侵犯本企業名稱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記者 穆青風)


      轉自:中國貿易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