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近日發出《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個部門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費標準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農業、工商等部門,具體包括機動車抵押登記費、因私護照費因丟失補發護照、長江干線船舶引航費、公證費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國內植物檢疫費、農機產品測試檢驗費、商標注冊收費以及翻譯專業資格、專利代理人資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等部分考試考務費等。其中,公證收費中的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收費標準,由原來按固定比例收取,改為分段遞減累計收取,并大幅度降低;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由現行的每輛次100元降為每輛次70元;商標注冊費中的紙件商標注冊申請,由每件1000元降為每件800元;國內植物檢疫費標準降低20%;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和翻譯專業資格考試等考試考務費標準降幅達25%~50%。此次降低收費標準每年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2億元。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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