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近日修訂形成《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旨在推動行業回歸租賃業務本源,圍繞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功能定位探索開展特色化經營,為實體經濟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同時嚴格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合理控制業務增速和杠桿水平,強化對金融租賃公司的風險監管。
征求意見稿完善關于金融租賃公司的準入標準和條件,優先選擇生產制造適合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產品的優質股東,適當提高部分股東資質條件,將主要發起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同時新增杠桿率、財務杠桿倍數等監管指標。其中,杠桿率指標監管要求為金融租賃公司一級資本凈額與調整后的表內外資產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6%,財務杠桿倍數指標監管要求為金融租賃公司總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倍,將撥備覆蓋率由不低于150%下調為不低于100%。(記者 歐陽潔)
轉自:人民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