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近日消息,國務院日前同意建立由農業部牽頭的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據了解,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主要職能包括組織開展專題調研,研究提出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政策建議和完善農民合作社立法建議;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的指導和服務,協調落實國家對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扶持政策;制定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評定監測管理辦法;研究解決農民合作社發展中的其他重要問題。
聯席會議由農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林業局、銀監會、供銷合作總社等9個部門和單位組成,農業部為牽頭部門。農業部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承擔,負責督促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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