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明確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點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以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離岸貿易。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3月31日。
通知規定,對注冊登記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的企業開展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書立的買賣合同,免征印花稅。
通知所稱離岸轉手買賣,是指居民企業從非居民企業購買貨物,隨后向另一非居民企業轉售該貨物,且該貨物始終未實際進出我國關境的交易。(經濟日報記者 曾金華)
轉自:經濟日報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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