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廢止煤炭生產和經營許可


    時間:2013-07-30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廢止《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加之此前全國人大修改《煤炭法》,刪除涉及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相關條文,煤炭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壽終正寢。同時,在法理上撤銷對煤炭生產和貿易環節的管制。

      我國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存續近20年。按照《煤炭法》及相關管理辦法,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煤炭生產,國務院和地方煤炭管理部門負責證照頒發管理;國家實行煤炭經營資格審查制度,分級審查、分級管理,國家發改委總量控制。

      在國務院簡政放權、煤炭市場化改革格局下,煤炭領域得到松綁。但是在煤炭市場供大于求、產能過剩、煤炭利潤大幅縮水的背景下,取消雙證短期難以拯救蕭條的煤炭市場。

      但樂見其成的是,此舉可以減少煤炭生產和貿易環節證照辦理、年審費用,并減少尋租與腐敗的空間,保護煤炭管理領域干部。

      煤炭生產許可證屬于生產環節證照。在此之前,煤炭生產企業必須“六證齊全”方可組織生產。六證包括: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

      煤炭經營許可證是煤炭生產、貿易企業的核心證照,決定企業會否有資格參與煤炭經營。

      按《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煤炭經營監管辦法》規定,煤炭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均不得轉讓、買賣、出租。但在資源暴利驅使下,因行政管制帶來的轉讓、買賣非常普遍。

      一位貿易商告訴記者,在江浙一帶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的煤炭經營許可證,轉讓費用可以高達300萬~400萬元。取消經營許可證后,這張證照將變得一文不值。

      “當然,前期進入的煤老板早已收回了成本。以后憑借一張許可證便可獲得豐厚盈利的時代隨之終結,政府管理也由項目審批到后期監管轉變。”上述貿易商說。

      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研發部經理劉志鵬認為,取消雙證利好中小企,降低部分經營成本,影響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從目前煤炭市場寬松的供需形勢看,取消與否影響不會太大,在一定程度上加劇市場競爭。

      “更重要的是,取消經營許可證后掃清煤炭中遠期交易、動力煤期貨交易等方面的資質障礙,有利于現代煤炭市場建立。”劉志鵬說。

      另外一種潛在顧慮是,取消經營許可證煤炭市場可能更加混亂。在煤炭銷售環節,中間商數量多且背景復雜,甚至掌握鐵路運力,國家應該予以規范,防止煤炭市場好轉后大量資金再進入貿易領域。

      盡管降低煤炭生產和銷售門檻,但并不意味著可以輕而易舉獲取煤炭資源。按照國家和資源省份對煤炭資源的調控思路,煤炭資源優先向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大型煤炭企業和大型煤炭基地傾斜。煤炭資源還將按照競價方式配置,煤炭資源流向格局受到約束。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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