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4號發布。《供電營業規則》已經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文件提出,電網公共連接點電壓正弦波畸變率和用戶注入電網的諧波電流不得超過國家標準的規定。用戶的非線性阻抗特性的用電設備接入電網運行所注入電網的諧波電流和引起公共連接點電壓正弦波畸變率超過標準時,用戶應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否則,供電企業可以中止對其供電。
轉自:國家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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