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兩個月,國債期貨就將重返國內資本市場,證監會上周五公布了券商和公募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的征求意見稿,明確上述兩類機構參與股指期貨的擬準入門檻。
證監會發布的《證券公司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指引》征求意見稿顯示,擬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的5%計算券商國債期貨投資規模,并將國債期貨投資規模納入“證券公司自營權益類證券及證券衍生品的合計額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00%”進行規模控制。
也就是說,凈資本為100億元的證券公司,則其持有的股票、期指和國債期貨的合計額最多不超過100億元。如果該券商將全部可投資額度用于投資國債期貨而不投資股票和期指,其持有的國債期貨合約價值最大可達2000億元。
證監會還嚴格控制了公募基金對國債期貨的持倉規模,要求基金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基金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此外,基金的日間回轉交易也受到限制。證監會要求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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