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主要出資人制度 明確租賃業務范圍
補齊政策短板 推動金融租賃行業高質量發展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將于11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金融租賃公司監管,在完善主要出資人制度、強化業務分類監管、加強公司治理監管等方面進行了修訂。
萬聯證券投資顧問屈放表示,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了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和準入門檻,規范了行業行為,有利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行業規模超4萬億元
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設立的,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中國金融租賃行業發展報告(2024)》顯示,截至2023年末,金融租賃公司總資產規模達4.18萬億元、同比增長10.49%;租賃資產余額3.97萬億元、同比增長9.27%;2023年,直接租賃業務投放2814.87億元、同比增長63.39%,占租賃業務投放總額的16.42%、同比上升4.31個百分點。
我國金融租賃始于20世紀80年代,經過多年發展,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和風險特征均發生顯著變化。信用評級機構聯合資信發布的報告認為,近年來,受宏觀經濟走勢影響,住宿餐飲業、旅游業、交通運輸業等行業發生很大變化,金融租賃公司開展業務涉及相關領域的,一方面業務拓展承壓,另一方面風險管控壓力加大。同時,監管指引金融租賃公司回歸租賃業務本源,加大服務實體經濟力度,要求壓降構筑物租賃業務,并加大直接租賃業務投放。
上述報告顯示,2023年,大部分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規模均實現增長,仍有少量金融租賃公司面臨業務結構調整壓力,業務規模有所收縮。
中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阮楠表示,當下,新舊動能轉換中的微觀主體生產經營壓力加大,監管合規要求不斷加強,金融租賃公司要生存并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加快轉型,建議金融租賃公司的轉型發展應堅持以下原則:以支持實體經濟為目標,以創新為驅動力,立足本源,聚焦細分領域,培育專業化能力,打造自身獨特的核心競爭力。
監管舉措逐步完善
為推動金融租賃行業高質量發展,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監管制度法規。
2023年10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范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要求金融租賃公司健全公司治理和內控管理機制,加強股東股權管理、規范董事和高管人員履職行為,同時強化內控和合規管理。
2024年1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8個月后,《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修訂管理辦法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對金融租賃公司的監管,防范金融風險,完善機構定位,優化金融服務,大力支持企業設備更新改造,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萬聯證券投資顧問屈放對記者表示,管理辦法提升了注冊資本額度,增強了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穩健性,同時進一步規范了抵押物的權限,規定了負面清單的業務范圍,從整體上規范了行業的運營標準。在租賃類別上,強調包括設備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可的其他資產,明確了租賃業務的范圍。在出資范圍中規定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明確了注冊資本的來源。主要出資人且其出資比例不低于擬設金融租賃公司全部股本的51%,確保了金融租賃公司股權和經營的穩定性。在營收方面,管理辦法也作出具體規定,營業收入不低于5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提升了企業的進入門檻。
此外,與原有政策相比,管理辦法對主要出資人制度作出修訂,新增境外制造業大型企業及國有金融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兩類發起人。聯合資信認為,允許境外制造業大型企業作為發起人,既體現國家鼓勵生產制造適合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產品的大型企業成為金融租賃公司股東,也與當前穩步推進對外開放工作的政策步調保持一致。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嚴格中小金融機構準入和監管,管理辦法進行修改,是落實會議精神的具體舉措。此舉有助于強化主要出資人責任、提高金融租賃公司準入門檻,有利于未來更穩健可持續的發展。
屈放認為,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了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和準入門檻,規范了行業行為,有利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記者 馬文博)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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