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發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以下簡稱《標識辦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據悉,《標識辦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關鍵點,通過標識提醒用戶辨別虛假信息,明確相關服務主體的標識責任義務,規范內容制作、傳播各環節標識行為,促進人工智能在文本對話、內容制作、輔助設計等各應用場景加快落地,同時減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術濫用危害,防范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制作傳播虛假信息等風險行為。
專家表示,《標識辦法》是對我國人工智能算法治理體系的進一步完善,著力構建開放、公正、有效的治理機制,營造公平有序發展環境,推動人工智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近年來,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發展,為生成合成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信息提供了便利工具,海量信息得以快速生成合成并在網絡平臺傳播,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生成合成技術濫用、虛假信息傳播擴散加劇等問題。
《標識辦法》明確了服務提供者應當對文本、音頻、圖片、視頻、虛擬場景等生成合成內容添加顯式標識,在提供生成合成內容下載、復制、導出等功能時,應當確保文件中含有滿足要求的顯式標識;應當在生成合成內容的文件元數據中添加隱式標識。
面向互聯網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標識辦法》明確,互聯網應用程序分發平臺在應用程序上架或者上線審核時,應當要求互聯網應用程序服務提供者說明是否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務,并核驗其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相關材料。
此外,《標識辦法》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惡意刪除、篡改、偽造、隱匿本辦法規定的生成合成內容標識,不得為他人實施上述惡意行為提供工具或者服務,不得通過不正當標識手段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標識辦法》重點解決“哪些是生成的”“誰生成的”“從哪里生成的”等問題,推動由生成到傳播各環節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力爭打造可信賴的人工智能技術。
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正高級工程師張震認為,《標識辦法》重點關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傳播環節的安全治理,有效銜接已有的備案評估、風險防范等管理措施,逐步完善面向人工智能全生命流程管理的新技術安全體系:一是明確了文本、圖像、音頻、視頻等多模態的標識要求,將安全治理深入到內容模態層面;二是創新性地將傳播平臺納入監管范疇,實現從生成到傳播的全鏈條治理;三是明確了隱式標識的技術實現方式,通過元數據標識為安全追溯提供了可靠保障。
此外,配套《標識辦法》,強制性國家標準《網絡安全技術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方法》(以下簡稱《標識標準》),已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批準發布,2025年9月1日與《標識辦法》同步實施。
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教授陳純表示,《標識辦法》和《標識標準》不僅為行業提供了明確的技術指導原則,極大地提升了技術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劃定了紅線,也為有效溯源和遏制虛假信息傳播提供了技術抓手。此外,二者通過細化生成合成內容管理規則,推動了人工智能產業標準化進程,構建了一個更加公平、透明且高效的市場環境。(記者 郭倩)
轉自:經濟參考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