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協同監管機制,強化全鏈條監管合力,堅決守牢食品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了多條政策舉措。
完善食用農產品協同監管、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加快建立食品貯存監管機制、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針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和食品生產、貯存、運輸、寄遞和配送、銷售、消費、進口等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各環節監管銜接存在的問題,意見提出了8個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協同監管措施和機制,共21條具體措施。
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孫娟娟表示,意見直面當前食品安全治理中被高頻曝光的重難點問題,強調了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地方政府的屬地責任、監管部門的防控責任與行業部門的主管責任等,抓住了全鏈條責任這一關鍵點。
“綜合政策端,結合產業端、平臺端和消費端來看,此次發布的意見圍繞整個食品安全鏈條的針對性舉措可謂環環相扣、面面俱到,有助于進一步壓實各級主體責任。尤其針對以往管理相對薄弱的電商平臺、外賣等食品安全關鍵點,意見都提出了詳盡的舉措。”廣東省食品安全保障促進會副會長、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具體來看,聚焦百姓關切的食品安全問題,意見提出了針對性舉措。在加快建立食品運輸協同監管機制方面,意見中明確,依法建立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明確運輸散裝液態食品車輛的食品安全準入條件和技術標準,核發食品準運證明,確保專車專用。制定實行運輸準運制度的散裝液態食品重點品種目錄。同時,加強食品運輸全過程監管。
在健全食品寄遞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方面,意見中提出,郵政管理部門要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協作,加大對寄遞環節涉食品安全違法線索的核查處置力度,依法打擊利用寄遞渠道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
針對備受關注的網絡訂餐安全問題,意見中明確,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落實網絡訂餐配送環節食品安全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納入網約配送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應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實際建立適合網絡訂餐配送行業勞動者的培訓模式,強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識培訓。
在強化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方面,意見明確了各從業主體的責任,例如,嚴格審查食品生產經營者入網銷售主體資質,規范主體信息、食品信息刊載公示,依法對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展示、藥物殘留檢測等進行檢查把關;主播及其服務機構要規范開展營銷活動,依法對其推薦的食品進行查驗。(記者 韋夏怡)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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