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有關部門近日在京召開座談會稱,將對擬實施的《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大型煤炭企業征求意見。這預示著我國商品煤質量管理新標準即將出臺。
根據該征求意見稿,灰分大于25%的商品煤長距離運輸銷售的將被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未停止銷售的,取消煤炭經營資格。
有關人士表示,從上述標準可以看出國家嚴控煤炭質量、規范流通秩序的決心,這意味著今后煤炭生產、流通、經營企業將面臨更加嚴格的質量標準。
來源: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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