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8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零碳園區建設的基本條件,并部署了8方面重點任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建立一批零碳園區,為有計劃、分步驟推進各類園區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指明了方向。
據了解,零碳園區是指通過規劃、設計、技術、管理等方式,使園區內生產生活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備進一步達到“凈零”條件的園區。
此前,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園區”,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對此作出了明確部署。
此次《通知》指出,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園區,逐步完善相關規劃設計、技術裝備、商業模式和管理規范,有計劃、分步驟推進各類園區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園區和企業減碳增效,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堅實有力支撐。
具體來看,《通知》部署了加快園區用能結構轉型、大力推進園區節能降碳、調整優化園區產業結構、強化園區資源節約集約、完善升級園區基礎設施、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提升園區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園區加強改革創新8方面重點任務。
同時,《通知》明確了零碳園區建設的基本條件和指標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園區數量眾多,各類園區體量規模、產業結構、用能特點差異較大,“零碳/近零碳”標準難以統一。為此,《通知》創新提出了將“單位能耗碳排放”作為評判零碳園區的核心指標,引導園區在保障企業發展和用能的前提下,努力使碳排放達到“近零”水平。除核心指標外,《通知》還設置了清潔能源消費占比等5項引導性指標,從能源結構、循環經濟、節約資源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此前,部分地區和行業部門已進行了一些零碳園區建設的有益探索,但從總體上看,仍缺乏得到各方廣泛認可的統一建設標準。《通知》的出臺填補了這一空白,對零碳園區的建設提出了統一、清晰的技術指導。”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潘小海說。
根據《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零碳園區建設,鼓勵各地區對零碳園區建設給予資金支持,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等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
記者了解到,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統籌推進零碳園區建設,持續深化相關領域改革創新,在試點探索、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等方面對零碳園區建設給予積極支持。工業和信息化部則會指導各地區推進工業園區的低碳化改造,推動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建設零碳園區。國家能源局也在指導各地區加強零碳園區綠色能源供給體系建設和改革創新,推動園區供用能模式變革。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李忠表示,建設零碳園區是貫穿我國碳達峰碳中和全過程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必須結合不同階段、不同地區特點,堅持常抓不懈、久久為功。現階段,我國不同類型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尚不均衡,在碳排放統計核算、計量監測、預測預警等方面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新能源全面入市、綠電直連等關鍵領域改革也剛剛起步。同時,我國產業發展格局和能源供需結構持續深刻調整,需要因地制宜把握好零碳園區建設的“時、度、效”。
基于此,“《通知》注重零碳園區先行先試和評估總結全過程管理,確保各項舉措效益最大化。”李忠說,一方面,統籌考慮產業代表性、綜合示范性、碳減排潛力等因素,堅持高標準建設零碳園區,推動形成可復制推廣的鮮活經驗。另一方面,統籌好發展、減排和安全的關系,對加強廢棄物循環利用、升級園區基礎設施、提升能碳管理能力和支撐保障水平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充分發揮零碳園區在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過程中的示范引領作用。(記者 汪子旭)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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