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印發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08-18





      記者11日從財政部了解到,為規范和加強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教育部修訂印發了《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根據《辦法》,所稱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用于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轉移支付資金。現階段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學前教育擴優提質、落實學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兩方面。其中,圍繞支持學前教育擴優提質,資金使用將著重于支持地方補足普惠性資源短板、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提高保教質量、鞏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的資助制度。


      《辦法》明確,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由財政部會同教育部共同管理。教育部負責審核地方提出的區域績效目標等相關材料和數據,提供資金測算需要的基礎數據,并對提供的基礎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財政部則根據預算管理相關規定,會同教育部研究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資金預算、績效目標。


      《辦法》強調,地方各級財政、教育部門要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按規定科學合理設定績效目標,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認真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強化評價結果應用,做好績效信息公開,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時,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納入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教育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項目審核申報、經費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機制。嚴禁將資金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等支出,不得從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


      據悉,財政部將適時組織監管局對地方申報材料和政策落實情況開展抽查監督,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處理,根據情況進一步采取約談、通報、扣減預算等措施,強化監督震懾。(記者 韋夏怡)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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