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印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辦法》(簡稱《辦法》),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節能降碳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健全有關制度規定、著力提升管理效能,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辦法》主要修訂了3方面內容。一是將碳排放評價和煤炭消費管理要求納入節能審查制度。考慮到節能與降碳的高度同源性,并緊扣煤炭這個碳達峰的主要影響因素,本次修訂將項目碳排放評價、煤炭消費控制和壓減要求納入節能審查范疇,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審查評價,并同步對文件名稱做了修改。二是建立節能審查權限動態調整機制。綜合考慮節能降碳形勢、行業發展情況等因素,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實施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并細化審查流程等具體要求。三是完善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管理有關規定。要求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加強對節能審查實施情況的監督管理,明確項目發生重大變動、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等具體情形和處置方式,強化項目節能審查驗收管理要求,完善法律責任相關規定。
《辦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同時廢止。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將定期調度各地區節能審查實施情況,對重大項目節能審查意見落實、節能審查驗收等情況進行抽查,督促指導各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加強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定期開展節能審查制度“回頭看”,確保制度執行取得實效。(記者 薛晶文)
轉自:中國石油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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