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資產管理試點業務實施細則》21日起正式實施。這一《實施細則》主要內容有哪些?有哪些政策亮點?來看專家的解讀。
《實施細則》主要內容聚焦如何支持境外投資者投資海南自貿港內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管產品,也就是哪些境外投資者可以投、可以投資哪些產品、用什么賬戶投資、資金如何進出等。
根據細則規定,海南自貿港跨境資管試點面向全球的境外機構和符合條件的境外個人投資者,投資主體多元化。同時,投資產品范圍涵蓋海南自貿港內金融機構發行的風險等級在R1-R4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
此外,投資賬戶也較靈活。境外投資者可在海南自貿港內銀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及自由貿易賬戶等,通過這些賬戶購買試點資管產品,并鼓勵以人民幣計價及結算。
記者了解到,此次初始試點設定了總規模,也就是說境外投資者購買的試點資管產品資金凈流入規模上限為100億元人民幣,后續可根據海南自貿港經濟金融發展形勢、國際收支形勢、市場實際需求等,動態調整規模上限。
招聯首席研究員 董希淼:對境外投資者而言,試點開辟投資中國金融產品的新通道,豐富人民幣資產配置選擇。對境內資管機構而言,試點也可以擴大客戶來源,擴展業務增長空間。
轉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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