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規定》是國家藥監局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精神的重要舉措。開展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信息服務,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備案。
《規定》明確了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信息服務備案的內容、辦理條件、工作程序、所需資料等相關事項。《規定》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信息服務備案管理,有效指導各地規范開展備案工作。
轉自:國家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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