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日起我國調整部分商品關稅稅率稅目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12-31





    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 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

    2026年1月1日起我國調整部分商品關稅稅率稅目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2026年關稅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科學調整進口暫定稅率,優化稅目設置,繼續實施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有利于引領發展新質生產力,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


      為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聯動效應,擴大優質商品供給,2026年對935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一是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促進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降低壓力機用數控液壓氣墊、異型復合接點帶等關鍵零部件、先進材料的進口關稅。二是助力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降低鋰離子電池用再生黑粉、未焙燒的黃鐵礦等資源性商品的進口關稅。三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助力加快建設健康中國,降低人造血管、部分傳染病的診斷試劑盒等醫療產品的進口關稅。此外,為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根據國內產業發展和供需情況變化,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范圍內,取消微型電機、印花機、硫酸等商品的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實施最惠國稅率。


      為服務科技發展和技術進步,支持循環經濟和林下經濟發展,2026年增列智能仿生機器人、生物航空煤油、林下山參等本國子目。調整后,稅則稅目總數為8972個。


      為持續深化經貿合作,促進區域融合發展,2026年根據我與34個貿易伙伴簽署的24項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安排,繼續對原產于上述貿易伙伴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協定稅率。


      為促進與最不發達國家的經貿合作,幫助最不發達國家發展,2026年繼續給予43個與我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100%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根據亞太貿易協定以及我與有關東盟成員國政府間換文協議,繼續對原產于孟加拉國、老撾、柬埔寨、緬甸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特惠稅率。


      轉自:財政部網站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