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管理,日前,財政部印發了《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未來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將重點支持七大領域,包括油氣及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煤炭及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黑色金屬綜合利用、有色金屬綜合利用、稀有、稀土及貴金屬綜合利用、化工及非金屬綜合利用和鈾礦及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通過中央分成的礦產資源專項收入安排,主要用于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示范基地建設責任主體為礦山企業,應當具備近三年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度檢查合格、無違法違規記錄,以及近三年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等10 項條件。
來源: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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