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稅總局昨日發布《關于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通知》,明確從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的運營用地免征三年城鎮土地使用稅。
《通知》規定,上述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指由縣級或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批準,按《汽車行情 專區客運站級別劃分和建設要求》等標準建設的為公眾及旅客、運輸經營者提供站務服務的場所。
來源:上海證券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