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信部聯合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聯合發布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辦法》簡稱《辦法》。《辦法》確定了鼓勵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原則。業內人士認為,在多項優惠政策的扶持下,新能源汽車將進入快速發展的軌道。
《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汽車節能管理制度,實施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逐步降低我國乘用車產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實現2015年和2020年我國乘用車產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和5.0升/100公里的目標而制定的。
《辦法》對乘用車企業汽車燃料消耗量數據的申報與公示、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主體、核算方法、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報告制度、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與公示、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額度的轉結與使用以及監督處罰等作了明確規定。
《辦法》明確提出,為優化我國汽車產品能源消耗和供應結構,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在統計企業達到國家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的情況時,對企業生產或進口的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純電動驅動模式綜合工況續駛里程達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按零計算,并按5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低于2.8升/100公里含的車型不含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按3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其他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按實際數量核算。(李雁爭)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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