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臺交易業務今年將取得突破性進展。中國證券業協會簡稱“中證協”日前公布了《中國證券市場金融衍生品柜臺交易主協議》及補充協議、《證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臺交易業務規范》和《證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臺交易風險管理指引》以下分別簡稱SAC主協議、業務規范、風險管理指引,統稱三個自律規范。三個自律規范的發布,不僅建立了規范、統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法律框架及證券公司內部管理要求,而且有利于推動證券市場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規范運行。
SAC主協議是證券公司柜臺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雙方使用的標準合同文本,是對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交易過程中所涉及到的諸多共同問題所做出的約定,主要包括單一協議定義、違約事件與終止事件及其處理、終止凈額結算等相關內容。
鑒于SAC主協議是對交易雙方相互權利的約定,并不涉及證券公司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內部管理事項,為規范證券公司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中證協決定在起草主協議之外,結合證券公司柜臺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特點,起草證券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規范。
業務規范則明確,證券公司應當根據本公司的人才條件、技術條件、風險偏好以及本公司業務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等,并考慮衍生品交易業務的風險特征,確定是否開展衍生品交易業務。取得柜臺交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開展衍生品交易業務,但應在開展衍生品交易業務前向協會提交相關備案材料。未取得柜臺交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擬開展衍生品交易業務的,應當通過中證協組織的專業評價。
考慮到金融衍生品風險管理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同時借鑒國際市場普遍針對金融衍生品單獨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指引,中證協組織起草了風險管理指引。
風險管理指引要求,證券公司應建立與所從事的衍生品交易的業務性質、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制度。同時,證券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的機構應當定期對現行的衍生品交易業務情況、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進行評價,保證其與公司的資本實力、管理水平相一致。
記者了解到,下一步,中證協將組織起草權益類衍生品定義文件及其他相關配套文件,進一步完善證券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規則體系。同時,證券業協會將組織開展與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的交流與合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與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制定統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協議。(侯捷寧)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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