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空空域劃分管理辦法有望年內出臺


    時間:2013-01-21





    消息人士透露,低空空域劃分和管理辦法已擬定完畢,目前正在相關部門走審批程序,有望年內出臺。此外,通用航空機場建設管理辦法也已擬定完成,正在審批當中,今年出臺的可能性也很大。

      業內人士認為,將低空空域改革的“意見”落實為具體的實施“辦法”,說明相關部門已經形成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明確思路和方案。2013年,我國低空空域改革有望提速,低空開放試點將向全國推開。

      2010年,國務院、中央軍委出臺了《關于深化我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見》。根據管理思路,空管部門將低空空域劃分為管制、監視和報告三類,實行分類管理,可根據不同空域類別,縮短飛行審批時間。其中,管制空域,需要提前申請并接受航管部門管制指揮;監視空域,僅需備案,確保雷達看得見、能聯系上;報告空域,則類似于自由飛行。

      目前,低空空域改革試點已擴大至“兩大區、七小區”,即沈陽、廣州管制區,唐山、西安、青島、杭州、寧波、昆明、重慶管制分區。部分改革試點地區的通信指揮和低空監視設施已建設完成,并在一些地區建立了飛行服務站,構建覆蓋通用航空低空飛行的服務保障體系。

      對于通用航空機場建設管理辦法的制定實施,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各地通用航空機場建設較混亂,存在“有錢投不知如何投、往哪里投”的現象,對這一系列工作流程進行規范,明確各級權限,將有利于通用航空機場的規范建設。 民用航空飛行高度一般在6000米以上,低空空域指的是1000米以下的飛行區域。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公共航空運輸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動,包括從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醫療衛生、搶險救災、氣象探測等方面的飛行活動。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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