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為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等相關規定,財政部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規定》明確了電網企業代征代繳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電網企業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電網企業取得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補助、企業取得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網費用等補助的會計處理。
來源:中國證券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