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主辦的中國競爭政策與法律年會上獲悉,據商務部反壟斷局統計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30日,商務部共審查案件622件,其中,立案562件,審結510件。在審結的案件中禁止1件,即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果汁;附條件批準15件,無條件批準487件。
商務部在公告禁止和附條件批準案件的基礎上,近期開始公布無條件批準案件。自2008年8月至2012年9月30日,商務部無條件批準案件458起,今后將定期匯總公開無條件批準案件。同時,《反壟斷法》的三部配套規定已進入最后的論證階段,有望近期發布。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對外經貿大學教授黃勇透露,這三部規定分別是《關于知識產權領域反壟斷執法的指南》、《關于經營者集中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查的暫行規定》和《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規定》。
與此同時,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在會上表示:“《反壟斷法》基本法律初步建立,相關配套規則尚待完善。而隨著上述新的一批規章、指南的出臺,中國《反壟斷法》的實施必將邁上一個新臺階。”
多頭管理有待改善
中國《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在反壟斷執法機構設置方面,國務院設立反壟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委員會下設反壟斷執法機構包括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
根據分工,商務部反壟斷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如2011年商務部附條件批準了希捷收購三星電子硬盤驅動器業務;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主要負責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如去年年底,國家發改委對山東兩家藥企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哄抬藥價牟取暴利,致相關藥企停產的情況進行了調查處罰;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的職責主要是依法制止各種壟斷行為和依法處理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但在《反壟斷法》和相關制度的實踐中,多頭管理所造成的權責不明導致了中國反壟斷救濟局面失衡。近期,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第一大案,奇虎360與騰訊之間爆發的“3Q”大戰中也折射出了相關問題。
對此,黃勇表示,最近幾年,國家有關部門在反壟斷工作上取得積極進展,建議3個執法機構合并。即便不能合并,希望現在的協調議事委員會——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能夠發揮更加充分的作用。
規章仍待細化
據悉,2011年至2012年,《反壟斷法》實施體系框架正式確立。一方面,中國的三大反壟斷執法機構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繼續進行相關行政配套規章制度的研究,并適時出臺了兩個期待已久的行政規章——《關于評估經營者集中影響的暫行規定》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了中國《反壟斷法》的行政執法體系。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印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反壟斷司法解釋》),標志著中國公共執行與私人執行同步運行的《反壟斷法》實施體系正式建立,也為《反壟斷法》的進一步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而在《反壟斷司法解釋》出臺之前,中國《反壟斷法》關于民事訴訟的規定只有第50條這一個法條,且相關表述僅有一句話,高度抽象和原則,并不能適應反壟斷民事訴訟的發展。根據《報告》,自2008年8月1日《反壟斷法》實施到2011年年底,全國地方法院共受理壟斷民事一審案件61件,審結53件。
盡管配套規定密集出臺,仍有學者認為,配套規章的某些規定依然過于籠統,有待出臺更細的實施細則作出具體規定。中國社科院研究員王曉曄表示,對于屢禁不止的行業協會組織實施的壟斷行為,原則性禁止規定見于《反壟斷法》第16條,然而,無論是發改委出臺的《反價格壟斷規定》,還是工商總局出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壟斷協議行為的規定》,對于行業協會反壟斷行為的相關規定仍顯粗線條,“倘若能對行業協會的特征、認定原則和認定要件等方面做更詳盡的完善,行業協會的違法行為將可以得到有效的防止和防范。”
延伸閱讀
案例介紹:
2011年11月9日,媒體披露,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因在寬帶接入及網間互聯市場存在壟斷行為,正在被進行反壟斷調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及反壟斷局稱,在互聯網接入市場,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合計占有2/3以上的市場份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兩家企業存在價格歧視行為,并正式就兩家大型國企進行壟斷調查。
點評: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法學研究所究員王曉曄:《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的涉嫌壟斷行為,被調查的經營者承諾在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可的期限內采取具體措施消除該行為后果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中止調查。
一般情況下,被調查企業都渴望通過“承諾”來解決案件。因為這不僅可以更快地解決某些事實的、經濟評估的或者法律的爭議,而且在這種情況下,反壟斷執法機關不能認定涉案企業的行為是違法的,這樣一來,企業不僅可以避免自己的形象受到損害,更重要的是反壟斷執法機關不能對它們進行罰款,因限制競爭行為而受到損害的企業也沒有權利向它們要求損害賠償。
該案的處理結果對今后涉及國有大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案件有很大影響。作為反壟斷執法機關在處理不同案件中盡管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但必須考慮公平原則,即對相同情況下的違法企業不能存在歧視性待遇。建議反壟斷執法機關不要輕易對這個案件通過接受被調查企業的“承諾”來解決。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對外經貿大學教授黃勇:國家有關部門對電信、聯通兩大集團公司進行調查,此舉的意義在于《反壟斷法》在中國的執行正在有力地推動,上述兩企業也在積極地進行調整,隨著寬帶資費的下調,公眾將會受益更多。
來源: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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