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6日電據保監會網站消息,保監會日前發布通知,自11月21日起廢止《關于在保險條款中設立仲裁條款的通知》等21項規范性文件。
保監會通知指出,為了適應保險市場發展的需要,加強依法行政,我會對現行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廢止一部分規范性文件。
21項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分別為:《關于在保險條款中設立仲裁條款的通知》、《關于嚴禁保險公司以大額協議存款出質為他人提供擔保的通知》、《關于警惕和防范非法保險經營行為和保險詐騙活動的緊急通知》、《關于印發<保險機構開業信息化建設驗收指引>的通知》、《關于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相互代理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于印發<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辦法>的通知》、《關于加強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保險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在保險行業內發布部分保險統計匯總數據的通知》、《關于切實加強溝通工作積極解決保險合同條款問題的通知》、《關于實施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授予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的通知》、《關于報送精算報告電子文本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上報償付能力預測結果和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的通知》、《關于加強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貫徹落實新<保險法>做好人身保險產品變更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保險業打擊“三假”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貫徹落實<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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