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科技部、民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有關精神,進一步支持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科技創新,加快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經國務院批準,將符合條件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納入現行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范圍。
自2013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以科學研究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研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此次發布的規定明確了享受此稅收優惠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應具備的條件,如必須是按有關要求在民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資產總額在 3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從事科學研究的專業技術人員指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在20人以上,且占全部人員的比例不低于60%;兼職的科研人員不超過25%。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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