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或破題


    時間:2012-10-09





    作為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再出發”的前奏,《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出臺步伐備受關注

      被稱作“新拆遷條例”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出臺已逾一年半。作為征地制度改革“姊妹篇”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被推上前臺,成為備受期待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破題”關鍵。

      近期,有關農村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革的意見和建議等話題,已頻繁在專家和決策層之間互動。從官方的諸多意見反饋中不難確認,《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的出臺步伐正在加快。

      有跡象表明,在這部即將出臺的征地制度改革法規中,“縮小征地范圍”、“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等保障農民土地經營權益的條款將再度被強化。同時,“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流轉”的時間表依舊敏感,法規中的相關表態或仍偏于謹慎。

      通過推進城鎮化擴大內需、促進經濟轉型的戰略日漸清晰。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一項核心動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再次迎來歷史機遇,改革將聚焦離城市化浪潮越來越近的廣大鄉村。

      目前中國城市化率的官方統計已超過50%,大面積從農村征收土地的階段已經過去。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城市的規模已經擴大了3?5倍,中國城市人均建設用地達到134平方米,遠超發達國家水平人均約80平方米。理應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化解由此帶來的沖突與矛盾。

      如何進一步完善農村征地制度,成為中國社會經濟進一步改革需要跨越的門檻。一方面,今后的城市建設用地必將更為節約和集約,非公益性用地遲早要走市場化道路;另一方面,在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廣大農村仍存在大量可以盤活的建設用地,據專家估計約有16萬?17萬平方公里,相當于城市建設區的3倍以上。土地是需要加強管理的,否則將是一個無序之局。同時,需要高度重視的是,任何制度的演進,都不該成為強勢部門和利益部門奪取農民利益的工具。

      如何在遵循城鄉一體化規劃、保障農民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增值收益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集體土地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農民自主自愿參與城鎮化的積極性,無疑將關系到未來新型城鎮化推進的速度與效率。

    來源:財經國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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