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中國國家電監會 6日透露,為規范電力業務許可證注銷管理,保護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中國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電監會最新發布《電力業務許可證注銷管理辦法》,對發電類、輸電類、供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撤回、撤銷、吊銷等作了明確規定。
據介紹,2012年初,電監會已將“建立持證企業退出機制,完善退出規則和程序”列入2012年工作要點,并在印發《2012年電力市場準入監管工作方案》時再次強調要完善持證企業退出的有關規則和程序,對不符合許可證持有條件的經營主體依法實行市場退出。
電監會此次頒布的《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電力監管條例》、《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針對持證企業不能持續保持法定的許可條件、喪失從事許可事項活動能力、主動申請停業歇業,以及電力業務許可被撤銷撤回、許可證被吊銷等各種情形,明確了企業退出電力市場、辦理許可證注銷手續的程序和具體要求。
專家認為,此《辦法》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中國電力市場準入、退出制度,使持證企業市場退出行為將“有規可依”。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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