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企老總職務消費將納入預算管理


    作者:王雅潔 胡健    時間:2012-09-06





    部分央企負責人的高額職務消費吸引了國資委的目光。昨日9月3日,國資委發布消息稱,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表示,未來將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將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預算納入年度財務預算管理,從嚴審核審批本企業和所出資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支出。

      馬馼強調,要通過完善制度規范,進一步明確職務消費的具體項目、人員范圍和費用標準,確保職務消費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將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預算納入年度財務預算管理,做到總量可控、節儉安排、規范支出;從嚴審核審批本企業和所出資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支出,細化職務消費管理程序,加強財務管理。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蘇培科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直言,嚴格規范央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沒錯,但國資委的監督具有 “官本位”的性質,最好引入第三方監督。

      馬馼指出,要想規范央企責任人職務消費,就要推動職務消費公開透明,完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維護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要整合監督資源,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逐步建立長效機制。

      蘇培科認為,不僅要對央企負責人職務消費進行規范,還要對央企負責人的家庭財政支出進行規范。“企業發多少薪水大家不在意,最關心的是隱性消費。”他指出,個別央企負責人甚至通過自建小企業,從而轉移央企資產的方式來增加個人家庭收入。對此有必要制定一個明確的標準,劃分清楚央企負責人家庭財政支出和工作支出之間的界限,并定時公開、嚴格執行。同時,將內部約束和外部約束結合起來,并對央企的福利發放也作出規范。

      國資委還表示,未來工作的重點之一是規范央企負責人職務消費,要認真落實《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暫行規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堅持源頭控制和綜合治理相結合、保證履職和厲行節約相結合、廉潔自律和加強監督相結合。(王雅潔 胡健)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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