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部委要求落實校車條例 可持續性是關鍵


    作者:劉晨曦    時間:2012-08-24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中宣部等20部門聯合發出《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各地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作出部署,確定了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人、相關部門聯動參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制。隨著開學的臨近,全國各地也陸續出現了校車采購的小高峰。國內校車體系正在一步步走向規范化。然而在此期間也出現了某廠家向貧困山區捐贈校車,但卻因維護費用高等問題遭拒的消息。

      汽車營銷專家張志勇認為,國內校車的發展有兩個問題不可回避,一是校車運營的可持續性,比如高昂的維護費用從何而來、校車運用程度不高、日常以及寒暑假閑置問題;其次是如何監管采購資金不被侵蝕的問題。這具體到從國家財政到地方支出如何建立、健全一個透明、公開、合理的監管機制。

      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人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中宣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廣電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新聞辦、保監會、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關工委等20部門聯合發出《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各地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作出部署。

      20部委聯手的力度,是歷年來所罕見的,可見國家對推進校車事業的信心和決心。這也充分說明校車的發展涉及多方面、多層次,必須全社會聯動才能實現。

      通知對校車運營的方方面面做了具體的細化要求,其中明確了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人、相關部門聯動參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制。通知要求有必要提供校車服務的地方,要以縣為單位制定校車服務方案。通知還要求明確參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制相關部門的職責,充分發揮工作機制作用,全面掌握當地學生上下學乘車情況和校車運營情況,確定校車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標和任務,研究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協調解決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問題,確保校車安全。

      通知還指出,縣級人民政府要在保障就近入學、建設寄宿制學校、充分發揮公共交通作用的基礎上,根據學校分布、需要校車服務的學生人數和道路交通狀況等,因地制宜制訂校車服務方案,確定校車運營模式,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據本省級人民政府設定的過渡期限確定服務方案實施的時間和步驟。

      對此,有地方政府已經迅速做出了反應。例如近期青海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公安廳、交通廳、安全監管局、保監局等七部門聯合制定出臺了《青海省校車安全管理實施辦法》。《辦法》規定,確定了縣級政府主要領導為校車第一負責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據悉,國務院已批復同意建立由上述20個部門組成的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全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7月5日,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總結了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條例》情況,分析校車安全管理面臨的形勢,研究部署下一階段特別是2012年校車安全管理工作。2012年秋季,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將組織開展全國《條例》貫徹落實情況專項督查。

      確保校車運營可持續性

      自啟動以來,校車事業的發展一直是社會關注焦點。這不僅是由于校車發展關系到國家的未來,更是由于在實際運營中,校車暴露了許多問題。例如在國家啟動校車事業之初,各大車企一哄而上,技術標準參差不齊,質量普遍不過關,整個市場非常混亂。此外校車養護費用高,政府補貼方案不詳細等等難題,都阻礙著校車事業的發展。

      張志勇認為,從采購角度來說,目前采購費用采取國家和地方結合的方式,然而在許多貧困地區,即便是公務人員的工資都不能按時發放,校車的采購開支無疑給地方財政雪上加霜。此外,校車采購資金數目龐大,在很多人眼里是一塊“肥肉”。又由于校車不是嚴格意義的商業性市場,持有采購權的某些工作人員在采購過程中存在灰色操作空間,這給校車采購的監管增加了難度。必須建立、健全監管機制。

      他認為,校車發展面臨的最大問題是運營的可持續性。他指出,全國各個地區、各個學校的情況不同,這些具體體現在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學校規模、道路狀況等方面。作為學校主體來說,首先面對的是校車運營的費用從何而來的問題。從司機到油費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尤其是校車只在早晚跑兩個來回的情況下,不僅存在成本高的問題,也是一種社會資源的閑置和浪費。很顯然這筆錢單純由學校負擔并不現實,然而轉嫁到學生頭上,以安全名義反增加學生或者家庭負擔,又違背了學業、經濟雙減負的教育精神。而且有的地方經濟水平很低,學生是拿不出這筆錢的。

      他認為,在保證校車對學生的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將校車交給出租企業來運營。這個為校車創造運營的可持續性的思路就是讓校車自身來創收。目前通常是各學校有專屬校車。如果由企業出面,對于學校和校車的布局,會有更為合理的核算。他還指出,學生交通不能單純依靠校車服務,要發揮就近入學、公共交通等方面的聯動效應。

      在此次教育部等20部委聯合下發的通知中,如何解決校車運營難題的方案也有體現。通知指出,要鼓勵大型公交、客運企業提供校車服務,提倡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成立專業運營單位或政府購買運營公司服務等方式,逐步實現校車運營管理的專業化和集約化。此外通知還明確了“保障學生就近入學、寄宿制學校入學、公共交通滿足入學、提供校車服務”依次優先的原則。

      張志勇指出,在過渡期,有大量不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載客汽車作為幼兒、小學生校車使用,如果嚴格地按照國家頒布的校車技術標準來實施,比如造成很多學生無車可乘的現象。在國家加大力度嚴懲校車事故責任方之初,就出現了很多地方學校為了人推卸責任,停頓校車運營,造成學生無車可乘的現象。

      對此,通知強調了過渡期期限內符合條件的接送學生上下學的校車可取得校車標牌。過渡期結束后,所有接送小學生、幼兒上下學的校車為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專用校車。按照“既保證安全、又不讓學生無車可乘”的原則制訂過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組織建立并嚴格落實校車使用許可制度和校車駕駛員資格審批制度。(劉晨曦)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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