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消息,國務院日前印發《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要求各地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等節能減排目標。
《規劃》要求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
為此,這份長達2萬多字的規劃要求優化產業結構:繼續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合理控制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和火電、鋼鐵、水泥、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發展規模,提高新建項目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準入門檻,嚴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完善新開工項目管理部門聯動機制和項目審批問責制。
《規劃》明確,“對違規在建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有關部門要責令停止建設,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對違規建成的項目,要責令停止生產,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有關部門要停止供電供水。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產品出口。”
《規劃》還要求把能源消費總量、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能評和環評審批的重要依據,對電力、鋼鐵、造紙、印染行業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新建、擴建項目實施排污量等量或減量置換。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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