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表示,《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監察案件辦理規則》和《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監察專業委員會組織規則》三項自律規則日前發布。這標志著協會自律監察工作基礎性制度已建立,今后將進一步發揮協會自律監察作用。下一步,協會將加大對會員單位和從業人員違反自律規則和職業道德行為查處力度。
新發布的三項自律規則遵循懲戒與行業發展相協調、機構責任與個人責任相區分、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區分了自律管理措施和紀律處分這兩類不同性質的懲戒措施,進一步明確了懲戒措施的種類和各自的適用范圍、適用原則。自律管理措施是對未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社會影響的一般性違規行為采取的懲戒措施,如談話提醒、警示、責令參加強制培訓、責令整改等。紀律處分是對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社會影響的重大違規行為采取的懲戒措施,如停止執業、暫停或取消協會授予的業務資格、暫停部分會員權利、取消會員資格等。在案件處理上,遵循客觀、公正、簡便、高效原則,明確對紀律處分案件和自律管理措施案件分別適用不同的處理程序,對會員的紀律處分需經協會理事會表決通過。在工作機構上,堅持查審分離原則,規定由協會執業檢查部門負責案件的立案與調查,在自律監察專業委員會之下新設審理委員會、復核委員會兩個職能委員會,專門負責紀律處分案件審理、復核工作。
下一步,協會將著力完善執業檢查工作機制,健全投訴、舉報處理程序,全面提升自律監察能力。在三項自律規則出臺后,協會將加大對會員單位和從業人員違反自律規則和職業道德行為的查處力度,增強自律規則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以促進會員單位和從業人員規范執業,維護證券行業的三公原則,為行業創新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蔡宗琦)
來源:中國證券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