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務管理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省級政府9月15日前報送貫徹方案
記者7日從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獲悉,為了做好《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國家發改委和國管局等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機關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實施方案。
此前,國務院公布《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將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規范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條例明確了機關運行經費、資產和服務管理等機關事務管理的主要內容。
國管局近日聯合國務院法制辦下發通知,要求省級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要結合工作實際,抓緊制定貫徹實施條例的工作方案,于9月15日前送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通知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要按照本級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根據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會同或者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機關服務工作社會化改革方案和具體管理制度,扎實推進機關后勤服務、公務用車和公務接待服務等工作的社會化改革,降低服務成本,保障機關高效運轉。
通知同時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和法制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條例的規定,根據職責分工,抓緊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和舉報受理與查處工作機制。
來源: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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