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期貨公司資產管理試點辦法》已修改定稿并正式發布實施。
經過征求意見,正式公布的《試點辦法》修改意見包括:適當降低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方面的試點資格條件;二是調整在試點資格申請材料中,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內容;三是簡化資產管理合同的審查備案程序;四是完善期貨公司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公示信息的內容;五是刪除有關客戶權益當日虧損超過10%,期貨公司應當內部報告的規定;六是增加當客戶委托資產發生權屬變更等重大情形時,期貨公司有權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托的基本規定;七是完善有關合同終止、后續事宜處理和責任承擔的基本規定;八十修改完善了有關期貨資產管理賬戶的開戶備案和小戶的具體規定。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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