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于近日再推《保險資產配置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其中最大的亮點無疑就是分賬戶管理,而被納入“獨立賬戶”的投連險等產品或將不再受限于權益型資產25%的“緊箍”。
目前,保險資金賬戶分為投連險、萬能險、分紅險、普通險四種賬戶。而此次《辦法》明確:“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險業務和資金特點,劃分‘普通賬戶’和‘獨立賬戶’,實行資產配置分賬戶管理。”
獨立賬戶,是指獨立于普通賬戶,由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直接享有全部投資收益的資金賬戶。此次《辦法》將保險公司開發的壽險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變額年金產品、養老保障委托管理產品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等納入了獨立賬戶的范圍。
《辦法》規定,保險公司從事普通賬戶資產配置,應當嚴格執行中國保監會有關投資比例規定。而對于獨立賬戶,《辦法》則要求“按合約來”。“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資產配置范圍和比例,明確獨立賬戶風格,及時優化風險調整收益,獨立進行投資決策和管理。”
保監會表示,獨立賬戶的投資范圍,應當嚴格遵守保險資金運用規定,具體比例按書面合同約定,這意味著投連險等獨立賬戶將不再受到權益性投資占比不得超過25%的上限制約。
有業內人士表示,在目前的資本市場情況下和投資比例限制的雙重作用下,近期投連險的平均投資收益率,始終沒有好的表現,而變額年金在一年左右的推廣期后,表現也沒有達到市場預期。保監會這次對獨立賬戶的權益性投資比例放開,將使得這些與投資高度關聯的產品投資收益率呈現更多的可能性。
同時,《辦法》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嚴格區分普通賬戶資產和獨立賬戶資產。除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外,普通賬戶資產與獨立賬戶資產之間、獨立賬戶之間不得相互出售、交換或者移轉。
在資產配置的人員要求方面,《辦法》要求保險公司資產管理部門應當設立專職崗位,根據授權提出資產配置政策和調整建議,協調并執行經審定的資產配置政策。而總資產規模超過1000億元的保險公司,其資產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擁有5名具有資產配置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其中具有3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于3名。(楊倩雯)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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