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局網站今日發布公告表示,6月6日,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以下簡稱《處分規定》,自8月1日起施行。
據悉,《處分規定》規定了15類37種稅收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同時,為加強監察機關與稅務機關在查處稅收違法違紀案件中的協作配合,建立了稅收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以有效整合力量,更好地維護稅收工作秩序。
三部門要求,各級監察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學習貫徹《處分規定》的重要意義;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確保《處分規定》的貫徹執行;要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稅收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要認真研究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督促有關部門建章立制,改進管理,從根本上防范和減少稅收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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