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將研究在珠三角地區開展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允許該地區居民個人辦理人民幣對外付款和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昨日在第五屆珠江論壇上作出上述表示。
潘功勝透露,在中國人民銀行與發改委 、財政部等聯合發布的《關于印發的通知》中提出,進一步加強粵港澳金融合作的基石,深化粵港澳三地金融業在市場、機構、業務和監管方面的創新。
在加強粵港澳的金融市場合作方面,潘功勝說,一是信貸市場合作。2011年1月,廣東啟動境內企業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業務,允許省內企業在境外銀行開立賬戶,用于存放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實現了廣東與港澳地區信用擔保資源的跨境共享,促進了信貸市場的互動發展;二是證券市場合作。廣東企業繼續以香港作為境外上市融資的首選地,截至2012年2月末,共有36家廣東企業在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創業板上市,總市值達5493.8億港元。廣東金融機構利用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機制,逐步擴大對香港證券市場的投資。廣東法人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香港子公司積極參與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試點,促進了離岸和在岸人民幣證券市場的有序連通。
來源:上海證券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