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7月3日公告稱,發改委、外交部等13部委近日印發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從宏觀指導、政策支持、服務保障等多個方面對相應政策進行了明確。
意見提出,要做好境外投資的投向引導。完善境外投資產業和國別導向政策,支持國內有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到具備條件的國家和地區開展境外能源資源開發,加強民營企業境外高新技術和先進制造業投資,促進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國內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
同時,支持有實力的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基礎設施、農業和服務業投資合作。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走出去”建立海外分銷中心、展示中心等營銷網絡和物流服務網絡,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利用國際營銷網絡、使用自有品牌加快開拓國際市場。
政策支持方面,意見要求充分發揮現行專項政策的作用,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落實好企業境外繳納所得稅稅額抵免政策,鼓勵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
此外,加大金融保險支持力度。鼓勵國內銀行為民營企業境外投資提供流動資金貸款、銀團貸款、出口信貸、并購貸款等多種方式信貸支持,積極探索以境外股權、資產等為抵質押提供項目融資。推動保險機構積極為民營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提供保險服務,創新業務品種,提高服務水平。拓展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融資渠道,支持重點企業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和外幣債券,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指導和推動有條件的企業和機構成立涉外股權投資基金,發揮股權投資基金對促進企業境外投資的積極作用。
意見還要求,簡化和規范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管理,全面做好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服務保障,并加強風險防范,保障境外人員和資產安全。
意見并指出,要加強跨部門的溝通協調,對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進行專題研究,協調解決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重大問題。
關于印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全國工商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外事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廳局、財政廳局、商務廳局、人民銀行分行、各地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檢局、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外匯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我們研究制定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在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
當前我國正處于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 號,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中的重要作用,引導民營企業更好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提升國際化經營水平,推進形成我國民間資本參與國際合作競爭的新優勢,推動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