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農合醫療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指導意見發布


    時間:2012-06-28





    財政部網站27日消息,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布《關于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制度。

      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是通過推行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將新農合的支付方式由單純的按項目付費向混合支付方式轉變,其核心是由后付制轉向預付制,充分發揮基本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實現醫療機構補償機制和激勵機制的轉換。

      根據指導意見,支付方式改革主要內容包括門診費用支付改革和住院費用支付改革。在鄉鎮、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要積極推行以門診費用總額預付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等住院費用支付方式改革。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關于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

    衛農衛發[2012]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指導各地積極探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付費方式,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支付制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國發〔2012〕11號,現就積極、穩妥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意義

      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是通過推行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將新農合的支付方式由單純的按項目付費向混合支付方式轉變,其核心是由后付制轉向預付制,充分發揮基本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實現醫療機構補償機制和激勵機制的轉換。實行支付方式改革,有利于鞏固完善新農合制度,增進新農合基金使用效益,提高參合人員的受益水平;有利于合理利用衛生資源,規范醫療機構服務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對于新農合制度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讓農村居民切實享受醫改成果,保障參合農民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將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作為當前新農合制度建設的重要抓手,充分調動多方面的積極性,逐步建立有利于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提高參合人員受益水平、確保基金安全高效運行的新農合費用支付制度。同時將支付方式改革作為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和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的重要手段,實現管理創新和激勵機制轉換。

      二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基本原則。

      ——統籌區域內機構、病種全覆蓋。逐步對統籌區域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及其所有病種全面實行支付方式改革,防范醫療機構規避新的支付方式的行為,有效發揮支付方式改革的綜合作用。

      ——結合實際,動態調整支付標準。要根據基線調查數據、臨床路徑或標準化診療方案,充分考慮前三年病種費用平均水平和醫療服務收費標準等,科學測算、確定支付標準,對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確定的支付標準應當有利于引導參合人員常見疾病在基層就醫和推進醫療機構實行分級醫療。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補償方案調整、醫療服務成本變化、高新醫療技術應用以及居民衛生服務需求增長等因素對支付標準進行動態調整。

      ——兼顧多方利益,確保持續發展。要以收定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基金支付水平。科學確定參合人員的費用分擔比例,不增加參合人員個人負擔。要堅持激勵與約束并重,通過建立新農合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機制確定合理的費用支付標準,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使醫療機構獲得合理的補償,保證醫療機構正常運轉和持續發展。同時,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強化質量監管,保證服務水平。要發揮衛生等多部門對醫療服務的協同監管作用,運用行政、經濟、管理等多手段,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實行組織、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并舉,強化服務質量監管,確保實施支付方式改革后醫療機構服務內容不減少,服務水平不降低,實現保證服務質量和控制費用不合理上漲的雙重目標,切實維護參合人員利益。

      三、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門診費用支付改革。在鄉鎮、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要積極推行以門診費用總額預付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門診總額預付是新農合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協商確定年度門診費用預算總額的一種付費方式。預算總額用于購買鄉鎮、村級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一般性疾病門診服務。門診預算總額的確定,要根據每一個鄉鎮、村級醫療衛生機構近2至3年區域服務人口、就診率、次均門診費用、服務能力等分別測算確定,同時考慮經濟增長、物價變動以及地理環境、人口增長、流動等因素,對預算總額原則上每年協商調整一次。門診預算總額的支付必須結合新農合經辦機構對服務機構年度約定服務數量和質量的考核情況,避免鄉鎮、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門診總額預付后病人不合理轉診分流。

      在實施門診費用支付方式改革中,也可探索實行按人頭付費向鄉村全科醫生購買服務的方式。對于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費用,可探索實行定額包干的支付方式。在開展縣、鄉、村縱向技術合作或一體化管理的地方,可探索在協作體系內對門診服務按人頭付費,要根據服務人口患病率、門診分級診療、前三年門診次均費用等情況,綜合確定人頭付費標準。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