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節能家電等產品消費,經國務院同意,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開展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平板電視推廣實施細則》。
根據實施細則,財政補貼推廣的高效節能平板電視為普通用途液晶電視和等離子電視,并需同時滿足以下要求:在電網電壓下正常工作,能接收、解調由電視信號調制的射頻信號;依據國家標準GB24850《平板電視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液晶電視為能效1級,且能效指數達到1.7及以上水平;等離子電視為能效 1級,且能效指數達到1.4及以上水平;被動待機功率不大于0.5瓦;通過能效標識備案;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機構能效檢測或節能產品認證;在近3年內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能效標識市場專項檢查中,該產品無不合格。推廣期限暫定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實施細則規定,對已享受“家電下鄉”等其他財政補助政策的產品,不再給予補助。推廣企業按照要求在推廣產品的本體和包裝上加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標識。推廣產品公示之日前生產的產品,應于公示發布后1個月內在本體或外包裝上加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標識。(記者張煜)
來源: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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