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公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進行補貼,未來電器電子產品從生產、銷售到回收、處理的良性循環機制將逐漸形成。同時,我國將從7月1日起開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這是國家為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
建立促進回收處理長效機制
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我國主要電器電子產品的社會保有量,包括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和計算機等合計約17.7億臺,而這5類產品每年的廢棄量達數千萬臺。
財政部表示,上述廢棄電器再加上大量的手機、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電子產品報廢淘汰,其中包含許多有用的資源,不僅具有很高的再利用價值,而且再生途徑獲得資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從礦石、原材料等冶煉加工獲取資源的成本,可以節約大量能源。
對于上述廢棄物,此前有關部門已會同決定,未來將建立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的長效機制,不僅有利于推動生產者承擔相應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責任,而且可以支持處理企業實現產業化經營,建立起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機制,調動生產者、回收經營者和處理企業等各方面參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的積極性。
基金征收標準明確
此次《辦法》規定建立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未來將對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房間空調器和微型計算機等5類產品生產者和進口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并類確定了基金征收標準。其中,電視機為3元/臺,電冰箱為12元/臺,洗衣機為7元/臺,為房間空調器7元/臺,微型計算機則為10元/臺。
此外,為鼓勵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采用綠色設計和使用環保材料,降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難度和成本,對采用有利于資源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設計方案以及使用環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產的電器電子產品,可以減征基金,具體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對于補貼細則,《辦法》規定按照補償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成本并使處理企業合理盈利的原則,分別按電視機85元/臺、電冰箱80元/臺、洗衣機35元/臺、空調35元/臺、微型計算機85元/臺的標準補貼。
財政部表示,未來為引導各地區合理布局處理企業,促進處理企業規模化經營和良性發展,應當合理控制給予基金補貼的處理企業數量,選擇具有一定規模、設備先進、管理規范的處理企業給予補貼,既保證各地區有足夠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能力,又避免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相關名單未來將由財政部、環保部會同有關部門公布。(郭一信)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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