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生部網站消息,日前,衛生部下發《關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經營性質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社會資本可以按照經營目的,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通知指出,社會資本可以按照經營目的,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2000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財政部、國家計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中城鎮個體診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一般定為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規定不再適用。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轉變經營性質的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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