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沒有合法(規)項目建設手續的不予公告、主體工藝裝備和規模達不到準入條件的不予公告、環保節能設施不齊全的不予公告、能耗環保指標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公告、環保監測沒有達標的不予公告、存有應淘汰落后產能的不予公告。”4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司副司長辛仁周在中國煉焦行業協會五屆七次常務理事(擴大)會議上表示,焦化行業準入工作必須堅持以上六個“不予公告”原則。
辛仁周指出,焦化行業實行公告管理,是實現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互動平臺的有效形式,也是焦化行業管理在新形勢下進行的新探索,同時還是促進行業更好發展的有效舉措。今年,焦化行業將進行第七批公告準入工作,這同時也是焦化行業采用準入條件(2008年修訂)的第一年。為此,除了對未公告企業提高準入門檻外,還必須要加強對已公告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并且對已準入的企業按“有進有出”的原則實行動態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還將對焦化行業準入條件進行修訂。“隨著社會各方面對焦化行業的環保要求不斷提高,今年環保部將發布關于焦化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指標,這也是準入條件要修訂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有望于今年年底完成。”辛仁周說。
來源:中國冶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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