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了4年多的《勞動合同法》,最大的爭議來自勞務派遣方面。在已經啟動的 《勞動合同法》的修改中,勞務派遣自然成為了重點。5月1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征求意見稿已初步形成,正在征求一些部委和專家的意見。
數天前,全國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張世誠對外透露,由于目前的準入門檻較低,可能會對設立勞務派遣的公司實行行政許可制度。
全國總工會有關人士則告訴記者,在他收到的征求意見稿中,已經寫入了這一條款。不過,最終要由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人大來確定。
根據記者掌握的調研信息,目前超“三性”范圍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大量長期使用勞務派遣工問題突出,71.2%的勞務派遣合同存在短期化問題。
勞務派遣“三性”界定模糊
現行《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應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由于存在對此“三性”的模糊界定,致使個別用工單位鉆了空子。上個月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調研發現,濫用勞務派遣已成《勞動合同法》最大的漏洞。
記者調查獲悉,勞務派遣糾紛已發生在多個行業。
中國航空法律服務中心專家張起淮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民航系統近一半的員工是通過勞務派遣而來。航空公司確定了要招的員工后,會找到勞務派遣公司,讓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約,從而避免航空公司的各種責任。
針對民航界存在的勞務派遣問題,張起淮從今年3月開始征集“民航業禁止使用勞務派遣制”意見,目前已經形成了意見準備上書全國人大。
江蘇人社部門的調研發現,有的用人單位將原來與企業簽有勞動合同的職工,轉至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再逆向派到該用人單位工作。
近年來,勞務派遣用工又出現了新的情況,一些企業將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用工協議,改成發包合同、承包合同等形式。
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張鳴起指出,勞務派遣行業無序競爭,勞務派遣工合法權益受侵害等問題越來越突出,應引起各方面高度關注。
提案:七成合同存短期化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收到的張鳴起提交“兩會”的提案,共有71.2%的勞務派遣合同存在短期化問題。
提案指出,22.7%的勞務派遣工簽訂了1年及以下勞動合同,12.8%以完成一項特定工作為期限,35.7%未持有勞動合同文本。有些企業超出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規定,大量或全部使用勞務派遣工,并呈長期化趨勢,在目前用工單位工作6年以上的勞務派遣工達39.5%。
調研發現,勞務派遣工月均工資為2508元,月均底薪1370元,其中有30.4%只約定底薪,19.1%只約定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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