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電子商務試點專項的通知
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辦公廳,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青島市、寧波市、廈門市、深圳市、哈爾濱市、武漢市、廣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長春市、杭州市、福州市、鄭州市、昆明市、銀川市、南寧市、吉林市、蘇州市發展改革委,汕頭市發展改革委局:
為進一步推動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高技[2011]463號,以下簡稱《意見》和《關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2]226號,以下簡稱《通知》的各項工作安排,我委商有關部門決定組織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電子商務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工作的主要目標
圍繞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這一核心目標,依托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以下簡稱“示范城市”,組織開展電子商務試點工作。推動電子商務的有關政策在局部地區取得突破性進展,網上信用、電子認證、在線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撐體系及相關基礎設施基本滿足電子商務的發展需求,電子商務在拓展國際國內兩個市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方便百姓生活、改善民生、提高政府管理與服務能力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二、試點重點領域
針對中央部門、地方政府推動電子商務發展的不同工作需求,重點推進兩類試點工作。
一中央部門政策性試點。按照《意見》關于完善電子商務政策環境的要求,以及《通知》部署的電子商務政策研究工作,重點支持中央有關部門依托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開展研究驗證有關電子商務新政策的試點工作。具體包括:
1、網絡電子發票應用試點
針對紙質發票難以適應電子商務用戶維權、稅收征管等方面實際需要的問題,由稅務總局牽頭,會同財政部組織有關示范城市組織開展網絡電子發票試點工作。重點支持稅務部門確定的服務機構和電子商務企業,共同建設網絡電子發票系統,以及相關網絡電子發票管理與服務平臺。研究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制度,制定網絡電子發票管理暫行辦法及標準規范,推動基于電子商務交易、在線支付、物流信息的網絡電子發票應用。規范電子商務納稅管理,促進網絡電子發票與電子商務稅收管理的銜接。
2、電子商務企業公共信息服務試點
為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創業和發展,依托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由商務部組織有關示范城市開展電子商務企業公共信息服務試點工作。重點支持部分基礎條件好的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建立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供應鏈管理、交易爭議解決、電子商務誠信監督和電子商務統計監測等服務,研究驗證網絡零售規制和電子商務統計制度,探索政府公共服務與監管的新機制。
3、電子商務支付基礎平臺試點
針對當前各種支付方式標準不一、不能聯網統一清算、賬戶資金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由人民銀行組織有關示范城市開展電子商務支付基礎平臺試點工作。重點支持地方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確定的企事業單位,建設在線支付、移動支付等服務平臺,完善電子支付互聯互通與安全保障體系;支持建設地方金融IC卡多應用平臺,拓展金融IC卡在電子商務、社保、健康、公交、地鐵等領域的支付應用;研究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完善電子支付服務市場的制度體系。
4、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
針對以快件或郵件方式通關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存在難以快速通關、規范結匯及退稅等問題,由海關總署組織有關示范城市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重點支持電子口岸建設機構完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綜合服務系統,外貿電子商務企業建立在線通關、結匯、退稅申報等應用系統。研究跨境電子商務相關基礎信息標準規范、管理制度,提高通關管理和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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