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紙杯國家標準將于6月1日實施,新國標規定,不得使用熒光增白劑增白,制作原料不得使用回收材料。
針對“杯口距杯身15毫米內、杯底距杯身10毫米內不應印刷”這一之前在行業標準中沒有要求的標準,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標準目前尚沒有企業達到,屬于推薦性的標準,不做強制。
“之前就有在食品用紙方面不允許使用回收廢紙和熒光增白劑的規定,但只是在原紙制造中提到了,在一次性紙杯制造中沒有提。”董金獅表示,此兩項標準為一次性紙杯國標中的強制性標準。
據董金獅介紹,在一次性紙杯中摻入回收廢紙的情況有兩種:在原紙制造的前段摻入回收廢紙或在紙杯制造階段摻入回收廢紙。如果純用原紙,價格比較高,如果純用廢紙就容易闖紅燈。
一個造紙企業內部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一噸原生木漿紙制造的原紙價格比用回收廢紙制作的原紙價格要高至少1000元。市場上的一次性紙杯價格懸殊,一個從4、5分錢到2元不等。
在熒光增白劑方面,董金獅稱,“去年4月22日之前我們曾做過一個調查,結果顯示紙杯中差不多一半都含有熒光增白劑。”而在一些商場、超市對此類產品實行市場禁入之后,很多企業已不敢再使用熒光增白劑了。
董金獅同時還表示,目前在一次性紙杯中熒光增白劑的含量還比較容易檢測,但是杯子是否摻入了回收廢紙尚無辦法檢測。“是否摻入回收廢紙是一個前端而非后端檢測要解決的問題。”
針對上述兩項新的強制性國標,APP中國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紙杯制作也僅占公司業務很小的一部分,但是“凡是與口和身體直接接觸的我們不用回收的紙,而是用原生木漿紙。在工業紙里邊的那一部分我們是使用回收廢紙,比如鞋盒及包裝用的酒盒”。
國標中首次提出印刷位置的要求,“杯口距杯身15毫米內、杯底距杯身10毫米內不應印刷”,此前在行業標準中并沒有這一要求。
據悉,一次性紙杯多被盛裝飲品或食品后直接入口飲用,杯口附近15毫米之內不印刷就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安全。杯底不能印刷則是因為杯子在一個個套起來時,杯底容易蹭到另一個杯子的內側,因此下面也不能印刷。
“為什么提出杯口不讓印刷,因為油墨含苯,苯對人體是有危害的,是有可能致癌的,實際上現在很多國家都不用苯做溶劑印刷了。”董金獅向記者指出,“此項標準,目前沒有企業達到。”(趙春燕 李卓)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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