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由保監會起草的《農業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農業保險統一條例的頒布指日可待。
據統計,2007年以來,我國農業保險5年累計保費收入超過600億元,年均增速達到85%。2011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達到173.8億元,同比增長28.1%。
雖然發展速度耀人,但是由于統一條例的缺位,多年來農業保險始終處在地方“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中,長期以來業內寄望統一條例的頒布。
重新定位
在內業人士看來,此次《征求意見稿》亮點頗多。
首先,此次《征求意見稿》不同于農業保險一貫政策性保險的定位,正式將其定位為“有國家補貼的商業保險”。其規定,農業保險實行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和協同推進的原則。保險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農業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制定”,確定了其商業保險的實質。但是考慮到農業保險的特殊性,《征求意見稿》同時規定了包括補貼和稅收優惠等多項政策。
專注于農業保險的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信農保”相關負責人對這種定位表示認同,他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這種定位把政策支持和市場行為同時表現出來,符合中國國情和農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而另一個亮點則是其中提及的政府角色和職能。
《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務院建立由多個部委參加的農業保險工作協調機制,指導和協調全國農業保險工作,同時具體規定了各部委的相關工作方向。
在上述安信農保負責人看來,明確政府的角色和職能對農業保險有積極作用,說明農業保險并不是純粹的商業保險,還具有政策支持,而列舉各部門職責對各部委或農業保險公司來說都將使政策支持有法可依。“這是此次《征求意見稿》出臺的重大意義之一。”
他認為,《征求意見稿》還具有另外兩個重大意義:“一是《征求意見稿》如獲得通過,意味著將農業保險這些年來以各地創新試點為主要發展方式的現狀打破,使得保險公司的經營方式變得可持續;二是由于條例的缺失,之前農業保險依據的是《保險法》,很難完全適用于農業保險行業的特殊產品和經營特點,條例中涉及很多基本標準和規范,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有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有利于保險公司經營工作的規范。”
大框架下仍需因地制宜
《征求意見稿》公布后,一些觀點認為具體細則還不夠完善是《征求意見稿》的“軟肋”,作為農業保險從業人士的上述負責人并不這樣認為。他指出:“由于每個地方的農業情況不一樣,而農業保險所轄范圍內的各個類目,如林業和漁業又是完全不一樣的行業,所以各地農業保險的經營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如果馬上出臺具體條例反而會反向約束農業保險”因地制宜地發展。
“因地制宜”在農業保險人眼里顯得尤為重要,上述安信農保負責人認為:“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征求意見稿》乃至之后的正式條例對保險公司的調整一定存在,但每個地方不同。安信農保會根據‘大框架’結合自身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楊倩雯)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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