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裝備制造業是以高新技術為引領,處于價值鏈高端和產業鏈核心環節,決定著整個產業鏈綜合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是現代產業體系的脊梁,是推動工業轉型升級的引擎。大力培育和發展高端裝備制造業,是提升我國產業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是搶占未來經濟和科技發展制高點的戰略選擇,對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由制造業大國向強國轉變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工業轉型升級“十二五”規劃》,編制本規劃。規劃期為2011-2015年。
一、發展現狀與面臨形勢
高端裝備主要包括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所需的高技術高附加值裝備。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明確的重點領域和方向,現階段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的重點方向主要包括航空裝備、衛星及應用、軌道交通裝備、海洋工程裝備、智能制造裝備。
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快速發展,我國裝備制造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形成了門類齊全、具有相當規模和技術水平的產業體系,2009年、2010年連續2年產業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一,為高端裝備制造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近10年來,我國高端裝備制造業已形成一定的產業規模。2010年,高端裝備制造業實現約1.6萬億元銷售收入,約占裝備制造業銷售收入的8%左右。整體技術水平持續提升,圍繞國民經濟各行業的迫切要求,開發出了一大批具有知識產權的高端裝備,如百萬千瓦級超超臨界火電發電機組、百萬千瓦級先進壓水堆核電站成套設備、1000KV特高壓交流輸變電設備、±800KV直流輸變電成套設備、百萬噸乙烯裝置所需的關鍵裝備、超重型數控臥式鏜車床、精密高速加工中心、2000噸履帶起重機、ARJ21新型支線飛機、“和諧號”動車組、3000米深水半潛式鉆井平臺等,氣象衛星率先實現業務化運行,已初步形成了高端裝備制造產業格局。
但是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我國高端裝備制造業仍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創新能力薄弱,核心技術和核心關鍵部件受制于人;基礎配套能力發展滯后,裝備主機面臨“空殼化”;產品可靠性低,產業鏈高端缺位;產業規模小,市場滿足率低;產業體系不健全,相關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建設明顯滯后等。
當前,世界經濟競爭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變革和調整。加速培育和發展高端裝備制造業,既是構建國際競爭新優勢,掌握發展主動權的迫切需要,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產業結構升級的內在要求。從國際看,金融危機使工業發達國家重新重視實體經濟發展,提出了“再工業化”、低碳經濟、下一代新能源、智慧地球等發展路線,瞄準高端制造領域,瞄準新興產業,謀求塑造新的競爭優勢。不僅對我國高端裝備的未來發展構成激烈競爭,而且還將對已經形成優勢的產品造成市場空間擠壓。從國內看,國民經濟重點產業的轉型升級、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發展和國家重大工程建設等,對裝備制造業綠色化、智能化、服務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并提供了巨大的市場需求空間。未來5-10年,我國高端裝備制造業將迎來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十二五”期間,必須科學判斷和準確把握發展趨勢,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抓住全球經濟分工調整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加大高端裝備制造業的培育力度,加快推動“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
二、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工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大需求,把大力培育和發展高端裝備制造業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一項重要任務,立足國情,依托產業基礎,按照市場主導、創新驅動、重點突破、引領發展的要求,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推進產學研用結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著力提升技術創新能力,著力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著力推動軍民融合,努力把高端裝備制造業培育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為建設裝備制造業強國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發展高端裝備制造業與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相結合。立足裝備制造業現有技術積累、制造能力和產業組織基礎進行布局,促進高端裝備制造業相對集中發展,加快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同時積極促進傳統產業的高技術化,實現產業價值鏈從低端向高端躍升。
堅持技術創新與開放合作相結合。加快突破制約發展的關鍵技術、核心技術和系統集成技術,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大幅度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同時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提高我國高端裝備發展的起點。
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跨越相結合。實施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總體戰略,對相關領域發展進行全面部署,統籌規劃,明確發展時序和空間布局。選擇最有基礎和條件的重點方向作為突破口,集中力量重點推進,促進重點領域率先發展。
堅持市場推動和政策引導相結合。注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調動企業主體的積極性,推進產學研用結合。在產業培育初期,要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加強規劃引導、政策激勵和組織協調,加快突破發展中的薄弱環節和瓶頸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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